首页行业动态 采购代理机构针对质疑投诉讲究该怎么做?

采购代理机构针对质疑投诉讲究该怎么做?

2019年07月23日08:52 

案例回放

受采购人委托,某采购代理机构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一批照明路灯设备项目,投标人报名时间截至6月15日结束,7月4日举行开标。当天供应商A公司没有参加投标,7月7日,供应商A公司直接将投诉函发至纪委监察部门。投诉函内容如下:

1.该项目招标文件要求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还需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不接联合体投标,有排斥其潜在投标人的嫌疑。

2.此项目要求潜在投标人现场踏勘,提前知晓投标单位数量。

3.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只有三家且注册地全部为江苏省,投标报价接近招标控制价,有涉嫌围标串标行为。

恳请纪委监察部门明查。

纪委监察部门将此投诉函转交财政部门依法做出处理。

采购代理机构

问题引出

供应商将投诉函直接寄给纪委监察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该如何处理?

专家点评

网友热评

热点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