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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公布2018年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结果

2019年04月02日09:07 

3月27日,财政部一口气发布了42条政府采购处理意见,都是2018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监督检查的结果,有42家单位被处罚或者勒令整改。

采购代理机构

信息公开情况是问题重灾区

这些招标代理商所犯的错误中,信息不公开是重灾区,有超过20家代理机构在招标结果出台之后未曾公布采购合同,除了不公开合同之外,评审录音录像未妥善保存;评审报告内容不完整;中标(成交)公告的发布日期与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日期不一致;逾期发布成交公告;未保留每位评委有效得分等问题都属于信息不公开。

也许招标代理机构避免信息公开是为了避免被供应商抓到把柄引起质疑投诉,但是这种行为本身就违规了。

特定行业业绩能不能算分数

除了信息公开之外,问题最大的就是招标文件的制定了。这个错误包含两类,一类是特定业绩或业绩金额作为准入条件或者加分项,二是设定一些限制供应商的条款,而这些条款乍一看确是很合理。

比如中国交通进出口有限公司就规定将投标产品质量和服务没有不良记录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还规定采购文件规定放弃或被取消成交资格的供应商不得参加重新采购。

而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接受罚款3万以上供应商不能投标,这些看似有几分合理的要求其实都是违规的。

还有一些代理机构分数设置没有问题,但是评分方法不是算供应商得多少分,而是扣供应商的分数。

采购人权力被无限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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