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期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市局各科室、事业单位,各有关单位、企业:
现将《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期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
佛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2月19日
佛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工期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期管理,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施工工期,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政府投资条例》等法律、法规及《佛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监管范围内的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期的确定、控制以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 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期的监督管理工作,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工期的监督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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