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结算审核要依据的资料也必须要适应变化了建设环境的需要。与教科书上罗列的繁琐、详尽的送审资料不同,其实,项目的结算审核需要提供的资料有以下这些就完备了:
(1)项目的招标文件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2)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3)项目施工承包合同;
(4)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
(5)全套的已完施工内容竣工图纸(含电子版)
(6)项目竣工交付结算书(含使用的计件软件电子版);
(7)设计变更及各种现场经济签证(含各种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异动价格确认表);
(8)施工日记;
(9)送审项目结算的增、减工程量计算式(含电子版);
(10)审核方认为需要委托人提供的其它有可能涉及到结算造价的其它资料。我们这里之所以要把其它都归结到第十条里,就是为了让项目审核单位依据审核结算的需要来收集资料,而不是对委托方提供的结算资料照单全收,经常会出现审核需要的资料没有,而有的资料又是不能作为审核依据来使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