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各相关单位:
为落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做好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工作,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
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符合法律规定从业条件的从事各类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业务的机构。
二、登记时间及方式
2026年1月1日起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一体化系统”)进行登记。
三、登记基本信息和要求
(一)基本信息
所填基本信息包括机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办公场所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社保证明、劳动合同以及证明从业人员招标专业能力的相关信息等。省级一体化系统将代理机构完成登记的信息自动推送至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在全国平台及陕西省建筑市场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统一向社会公布。
(二)登记要求

400 183 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