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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采购活动中的异议处理案例分析和思考

2019年06月13日08:35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异议是招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招标活动中不可避免会遇见的情况。发生异议会延长项目进度、增加处理成本、影响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声誉。本文列举工作中遇到的常见异议典型案例,对容易引起异议的原因及影响进行分析,并提出减少异议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方法。

招标代理机构

一、常见异议的类型及案例分析

招投标采购活动是多方干系人共同参与活动形成的合作成果,多方干系人中的任何失误和异常都可能引起对招标文件和评标结果的异议。多方干系人主要指招标人方面(含采购单位、项目单位)、招标代理机构方面(含招标项目经理及按项目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方面。以下通过对这些主要干系人的活动分析,梳理易发生异议的形成因素。

1.招标人方面

招标人一般在标前开展一系列策划工作。因招标人原因容易引发异议的主要情况有以下几类:

(1)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设置不合理。招标之前技术交流的不规范、招标文件拟设置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不合理,使一些本来具备条件的供应商丧失了参与招标采购活动的资格,是受到异议较为常见的现象。

案例1:某商业体的空调机组招标,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规定有以下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经美国制冷空调及供暖协会,即ARI(美国)认证的选型软件。压缩机为卧式半封闭式双螺杆结构”,该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后,连续收到不同投标人的异议函,提出国内的空调机组是成熟产品,投标人需要具有美国认证的选项软件,显然不合常理,另外国内有些知名产品的压缩机的组成形式,有立式、卧式或半封闭、全封闭或单螺杆、双螺杆结构的不同组合,招标文件如此规定,将国内一些产品销售量排名数一、数二的企业排斥在外,显然存在歧视性条款之嫌。招标代理机构收到异议后,曾组织行业专家对招标文件进行复审,专家建议该类设备的招标文件不应具体规定结构形式,更没必要要求投标人需具有ARI的认证软件,应注重对空调机组的性能指标、适用广泛性、能效比、故障率以及维修保养等后期投入方面进行评价优选。

(2)招标文件为特定产品或品牌量身定制技术标准。有些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为达到让特定产品中标的目的,指定采购特定产品或货物品牌,或者为某产品"量身定制"货物规格、技术参数,如此做法极易引起异议。

案例2:某医院数字拍片机,招标文件设置了“球管阳极旋转速度,必须满足××××rpm”作为主要技术指标。A公司是一家贸易公司,实际未对其代理的投标设备了解清楚,在投标文件中简单表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其价格合理,获得预中标资格。项目的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异议人B提出第一中标候选人A无法满足招标文件这一重要指标。据调查,招标文件按照B公司的设备指标撰写,A公司在向其代理的制造商询问后了解到其投标设备转速仅略低于招标文件的这一规定指标。B公司深知唯有自己一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报出高价后未中标,遂提出异议,并投诉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项目投诉处理期间请专家论证,认为招标文件引用某一投标人的设备指标不妥,实际应用时,该转速指标的上下一定范围内均能满足使用需求。

2.招标代理机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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