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省直各单位,各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行为,提高政府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省财政厅制定了《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东省财政厅
2025年6月9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以下简称评审专家)评审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财库〔2016〕198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评审专家,是指符合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条件,经财政部门选聘,纳入广东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的人员。评审专家的选聘、续聘、解聘、抽取使用以及监督管理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评审专家的管理和使用遵循“统一标准、动态管理、管用分离、随机抽取、资源共享”原则。
第二章职责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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