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规范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加强行业自律,维护行业公平有序的竞争环境,促进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高质量发展,制订《甘肃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及收费指引》。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具备相应能力的咨询人接受委托,对建设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出具建设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等所收取的服务费用。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人应按照国家和我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技术标准与规范要求开展业务,提供优质满意服务,并对工程造价成果文件负责。
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可参照本收费指引,根据工程类别、复杂程度等综合确定,双方在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中约定。
五、委托人在选择造价咨询人时,不以最低价为选择标准;咨询人应遵守行约、行规,诚实守信经营;行业各方应良性竞争,避免恶意压价。
六、咨询人应全面提升自身服务水平,在各阶段造价咨询服务中,为委托人提供高标准、高技术、高效率的优质服务,以增强项目投资效益、降低项目全生命周期成本。委托人应对优质服务带来的节约投资给予奖励,并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七、本收费指引造价咨询服务费实行差额定率分档累进计费方式,以单项工程造价为计费基数,具体计算方法为:
造价咨询服务费=基准价×专业工程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
八、为保证工程造价咨询工作顺利实施,在咨询人开展服务工作前,委托人应按预估合同额预付不宜低于30%的咨询费。
九、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低于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工程造价鉴定收费不足2万元的,可按2万元收取。
十、编制业务按咨询人出具成果文件的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鉴定业务按鉴定标的工程总造价为收费基数;以估算价、概算价为项目收费基础的均不含委托人提供的土地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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