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省工程建设招标投标协会,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要求,我厅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将有关意见建议于2025年10月9日前反馈至我厅招标总站。各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并提供联系方式,个人意见请署名并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9月5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决策部署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深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整治,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创新促进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川办规〔2025〕8号)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通知如下。
一、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
依法保障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招标文件(含资格预审文件,下同)、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体系内选择电子交易系统和交易场所、组建评标委员会、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确定中标人、签订合同等方面的自主权,同时严格落实招标人组织招标、处理异议、督促履约、信息公开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招标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招标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或者备案手续,并保证具备相应的招标条件。

400 183 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