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行业动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5年07月17日10:51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jpg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到2027年,建筑业科技创新体系进一步健全,智能建造提质扩面,综合实力稳步提升,累计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龙头骨干建筑业企业50家,建筑业“链主”企业20家,打造建设领域省级科创平台50个,产业地位进一步提升。2030年,全面推进以智能建造为重点的建筑业发展,企业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累计培育具有全国影响力的龙头骨干建筑业企业100家,建筑业“链主”企业50家,打造建设领域省级科创平台100个,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水平居全国前列。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产业强链推进工程。

1.培育建筑业“链主”企业。加快构建设计、生产、施工、运维全产业链协作机制,加强与设备制造、建筑材料等产业协同,完善建筑业全产业链体系。(责任单位:省建设厅。以下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且均需各市、县〔市、区〕政府落实,不再列出)发挥“链主”企业引领作用,建立建筑业“链主”企业培育机制,支持“链主”企业组建产业、创新联合体,实施强链补链工程,推动产业链创新链融合。(责任单位:省经信厅、省建设厅)开展建筑业“十链百场万企”系列对接活动,推进企业在技术创新、产品配套、市场开拓、供应链等方面协作。(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经信厅)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建筑业全产业链提供全生命周期金融服务。(责任单位:浙江金融监管局、省建设厅)

2.构建一流企业梯队。实施建筑业“新雁阵”培育计划,建立龙头骨干建筑业企业培育名录,推进技术创新、数字赋能,每年服务企业1000家以上,培育特级、一级建筑业企业50家以上。各地可对首次取得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取得多领域特级、一级总承包资质企业给予奖励。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推进企业技术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完善助企纾困政策,重点对改革发展、转型升级中遇到困难的骨干企业“输血补气”。大力推进城市更新、乡村振兴等行动,引导建筑业企业积极参与。(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推进质量强省建设,积极培育工程建设领域各级政府质量奖企业。(责任单位:省市场监管局)

3.加强专业领域拓展。支持建筑业企业进入桥梁隧道、综合管廊、港口航道、地方铁路、高速公路、水利工程、轨道交通、电力能源等基础设施领域,鼓励参与“千项万亿”重大项目建设,支持以承诺制方式申请资质;鼓励企业强强联合、优势互补开展联合体投标试点,各地可在年度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中安排一定比例项目,支持联合体企业参与投标;竣工验收合格的联合体项目,联合体各方可将其实际承担部分作为资质申报、项目投标的业绩使用。企业以联合体方式参与两项及以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在符合资质要求前提下独立参与相关工程项目投标。(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

4.加快“走出去”发展。完善建筑业企业省外服务联络点,依托省外浙江商会建立建筑业委员会,开展省域交流合作。(责任单位:省建设厅、省工商联)大力拓展境外市场,积极组织对外投资合作、境外国际工程展等对接交流活动。完善海外综合服务体系,为企业“出海拓市”提供专业服务。支持省内建筑业企业申报援外资格,参与国家“两优”、重大援建项目建设。对符合政策条件的境外承包工程项目保函手续费、人员相关境外保险等给予补贴支持。(责任单位:省商务厅)对承建的境外工程,可作为业绩用于企业资质申报、项目投标和个人职称申请。境外优质工程纳入省级优质工程认定范围。(责任单位:省建设厅)

网友热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