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招标人,各招标代理机构:
为深入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加快推广远程异地评标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25〕807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广东省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发改法规〔2025〕133号)工作部署,提升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信息化水平,提高评标工作效率,我市将全面试行远程异地评标模式和分散评标模式。现就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2026年1月1日起,进入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管理云平台(下称“云平台”)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远程异地评标和分散评标。
(一)远程异地评标模式的实施范围
1.进入云平台的工程建设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原则上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1)单项招标控制价在1亿元(含)以上的施工项目、5000万元(含)以上货物项目、1000万元(含)以上服务项目,且采用综合评估法或者评标定标分离法定量评审的;
(2)多个招标内容合并招标的,招标内容至少包含施工、货物中的一项,且总招标控制价在1亿元(含)以上的综合评估法或者评标定标分离法定量评审项目的;
(3)招标人自愿申请采用远程异地评标的。
2.进入云平台的工程建设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采用远程异地评标:

400 183 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