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发展改革委(局)、经信局、建设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海洋经济(海洋渔业)主管局、商务局,宁波市通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省市场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海洋经济厅、省商务厅、省通信管理局共同制定了《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海洋经济发展厅
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通信管理局
2025年10月21日
浙江省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招标投标领域治理改革的决策部署,进一步规范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维护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工程建设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实施办法》《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等规定,制定本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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