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地级以上市造价主管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九项专业工程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粤建市〔2025〕196号)、《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等相关政策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相应调整《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各专业综合定额计价规则,请遵照执行。
一、措施项目的调整
(一)原措施项目模板工程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二)由发包人负责决定的措施项目,或由发包人提供专项方案及设计图纸并要求承包人按图施工的措施项目,以及发包人认为因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变化而直接发生变化的措施项目,发包人可将其列入分部分项工程项目。
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计价规则的调整
(一)按定额子目计算的措施项目费,如综合脚手架、施工现场围挡、吊装设备基础、施工便道等费用不再列入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范围,除发包人按本通知第一条第2款列入分部分项工程外,仍列入措施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仅为各专业定额规定的按费率计算的费用。
(二)调整后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按其组成内容,分解为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临时设施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其中安全生产措施应单独列项,费用不可竞争,且应符合《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及我省有关文件规定。
(三)文明施工措施、环境保护措施、临时设施措施和安全生产措施的费用计算仍采用各专业定额计算公式,相应包含的内容与费率调整如下:
1.文明施工措施,内容包含组织管理、规划管理、实施管理、评价管理、用工实名管理等(详见各专业定额),费率为原定额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率乘以系数0.22;

400 183 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