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江新区开发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和《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标准》(GB/T?50854-2024)等国家标准,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计量计价行为,进一步完善工程造价市场形成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通知与《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50500-2024)配套使用,适用于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发承包及实施阶段的计价活动。
二、建筑安装工程费按照费用构成要素划分,由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以下简称“机械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增值税组成;按照工程造价形成划分,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增值税组成。具体见附件1。
三、建筑安装工程费用标准及取费基础
各专业工程的类别划分和费用标准见附件2,各项费用计取的费率是结合我省建筑市场实际,基于社会平均水平测算综合确定的,供各方市场主体参考使用。各有关市场主体可结合项目特点,根据市场价格自主测算确定费率,其中安全生产措施项目费费率不得低于附件2表2.2中的费率,并应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生产措施项目费的金额;增值税应按附件2表2.3执行。
四、有关专业工程取费说明
(一)单位工程的取费,按分部分项工程所在单位工程的专业属性,执行相应的费率标准。
(二)建筑工程中沟槽及底面积≤20㎡的基坑土石方,按建筑工程取费;底面积>20㎡的基坑土石方,按机械土石方取费。市政工程中沟槽及底面积≤150㎡的基坑土石方,按市政工程取费;底面积>150㎡的基坑土石方,按机械土石方取费。以上底面积均不包含工作面尺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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