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有关单位:
为巩固深化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改革成果,进一步落实《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现将《上海市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规划资源局
市国动办市绿化市容局
市水务局 市公安局市交通委
市卫生健康委 市气象局
2025年6月30日
上海市建筑工程综合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依据)
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营商环境,巩固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成果,贯彻落实《上海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市综合竣工验收实践,制定本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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