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建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按照全省职称评审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5年度建设工程专业高级工程师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不含已具备评审权限的市及其他评委会组建单位)中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工程技术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并受聘于工程师岗位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
具备评审权限的市及其他评委会组建单位确需委托评审的,由市(区)人社局或相关高级评委会组建单位向省住建厅工程系列高级评委会出具委托评审函。中央驻陕及省外单位委托我厅代为评审的,由其人事管理权所属单位向陕西省人社厅出具书面委托评审函,未经省人社厅同意的申报材料不予接收。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及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参加职称评审。
(二)不得申报或延迟申报的情形
1.近5年年度考核有不合格的,不得申报。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不得申报。
3.有严重失信记录,个人被列入“黑名单”的,不得申报。

400 183 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