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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

2026年04月14日10:21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png

各有关单位:

“以文明促安全、以安全固文明”,重视和提升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是工程高品质建设的必要保证,是助力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为贯彻落实《深圳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品质提升行动方案》(深建文〔2026〕18号)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的使用,切实提升施工现场组织的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营造安全稳定、整洁有序的良好施工环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招标投标环节源头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项目需达到的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和标准,以及建筑垃圾的减量要求和措施,约定施工现场违反安全文明施工的处罚措施;将投标人编制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及文明施工专项方案纳入技术标评审内容,并作为评标专家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人定标的参考因素之一。

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及最高投标限价时,应当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处置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的费率部分价格应当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推荐的费率标准编制,并结合项目实际,单列各类围挡(含喷淋)、隔音屏、声屏障、裸土覆盖、施工废弃物和装修废弃物外运与处置、施工区临时排水沟、集水井和沉砂池等安全文明施工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当作为不可竞争费用给予足额保障,不得参与下浮。

投标人应当按照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招标文件要求,编制安全施工专项方案及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参考范本详见附件),落实安全防护用品和设施配备、施工风险源管控、安全教育培训、应急管理等方面的安全生产标准化以及文明形象、环境保护、现场卫生、职业健康等方面的文明施工标准化。

二、严格建筑施工全过程管控

(一)建设单位职责

1.资金保障责任。严格履行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其中预付款比例不得低于该费用总额的50%。

2.过程管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协调管理机制,督促参建单位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相关措施和要求。要求施工单位汇总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全过程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专项方案交底记录、各类巡查检查记录、问题整改闭环材料、设施验收维护记录、措施费使用台账与凭证、现场影像资料等,确保形成完整、可追溯的管理档案。同时定期组织专项检查,明确专人负责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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