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沾化区、惠民县、无棣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济技术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和水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北海经济开发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主体行为,根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推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以及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和暗标评审工作的通知(试行)》等文件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管理通知如下:
一、强化招标人主体责任
1.全面施行评定分离制度。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勘察、设计项目和单项合同估算价在3000万元以上的施工项目招标投标全面实行评定分离制度。招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滨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评定分离实施导则》相关规定程序开展评定分离。
2.规范招标代理机构选取。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需求、代理机构及其从业人员能力,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登记的代理机构中,自行择优选取代理机构委托其办理招标事宜。招标人可根据能否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到招标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信息,确定招标代理机构是否进行登记。招标人可通过省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代理机构相关信息和信用评价信息,作为委托决策的参考。招标人不得与未登记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也不得与已登记但被列入信用评价“黑名单”的招标代理机构签订委托代理合同。
3.全面试行远程异地评标和市域内分散评标。工程总承包、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20000万元以上的施工类项目,设备、材料等单项合同估算价5000万元以上的采购类项目,工程勘察、工程设计、监理服务、全过程工程咨询单项合同估算价1000万元以上的服务类项目,应当采用远程异地评标。未达到上述标准的项目,除招标人自愿采取远程异地评标的,其他项目均采用市域内分散评标(评标专家不再物理集中,而是被分散到不同县(市、区)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参与评标)。
4.全面实行技术标暗标评审。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货物项目,其技术标全面实行隐藏投标人信息的暗标评审。招标人应当规范、科学编制招标文件,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关于暗标评审的有关事项。
5.规范类似业绩评审标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依法必须招标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对投标人提出类似项目业绩要求的,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类似项目业绩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数据为准。
6.强化对评标报告的审核。招标人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前认真审查评标委员会提交的书面评标报告。招标人未发现问题的,应当对书面评标报告进行书面确认后报监督部门登记。招标人发现评标报告存在错误或有失公正的,有权要求原评标委员会进行复核纠正,复核前应当将存在问题及证据资料报监督部门登记。
二、加强招标代理机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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