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经评估,我厅2020年12月16日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建行规〔2020〕15号)继续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月16日。
特此通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1月16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及扩权试点县(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方案》(建质〔2017〕57号)有关精神,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400 183 0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