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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我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加强行业自律,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和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委《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等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会研究制定了《浙江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引》,现予以印发,供参考使用。
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
2026年4月13日
浙江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引
第一条 为规范本省招标代理服务收费行为,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招标代理行业高质量、专业化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关于治理价格无序竞争维护良好市场价格秩序的公告》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章程》,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是浙江省招标投标协会(以下简称“协会”)为引导行业健康发展、加强行业自律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其目的是为招标人与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双方”)协商服务费用提供市场参考和协商框架。本指引内容属于行业推荐与参考性质,不替代双方依法订立的合同,也不作为强制性定价依据。
第三条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遵循市场调节、公平合法、诚实信用、质价相符的原则。协会在指引实施中主要履行服务、引导与协调职能,包括组织市场调研、提供信息参考、制定推荐标准、调解行业纠纷、记录执业信用以及向相关部门反映行业诉求。
第四条 招标代理服务分为常规代理服务与专项深度服务两类,以利于服务成本核算与市场价值辨识。
常规代理服务,是指为完成一项招标活动法定核心流程所必需的基础性、标准化服务。其工作内容与招标项目的规模、类型密切相关,主要包括:提供招标前期咨询,协助拟订招标方案;编制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组织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协助招标人定标及合同签订;提供与招标程序直接相关的其他协调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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