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采购市场竞争机制取决于信息共享体系
三十多年来,招标投标制度取得了显著成就。但是,市场中暗箱操作、操作弄虚的现象伴随而生,屡禁不止。其根本原因是政府是市场边界不清,市场主体自我治理、自律和外部监督机制不健全。然而,基本原因却是市场没有建立一体化信息共享体系。因此,建设市场信息同意共享体系已成为我国建立开放统一、公平竞争、依法诚信的现代市场体系以及创新招标投标运行机制的一项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是招标投标市场的核心价值目标;开放、互联、透明、共享是互联网的优势特征。为此,招标投标制度的本质和互联网的“先天”优势决定,两者需要相互融合,才能建立一体化开放共享的市场信息体系,真正实现招标投标市场信息体系,真正实现招标投标市场信息互联互通、动态跟踪、透明高效、开放共享、永久追溯、立体监督,才能突破市场信息条块分隔、静态、封闭、单项传播的困境,逐步消除真伪难别、暗箱操作、弄虚作假、违法失信等市场扭曲现象,真正实现招标投标市场的核心价值目标。这是电子招标投标制度诞生的主要背景和核心价值。
互联网及其大数据对我们的思维理念、工作方式、业态环境和发展方向的改造、颠覆已经对未来产生的深远影响,会远远出乎我们的想象。我们应当主动迎接挑战,积极改革创新,才能适应时代发展趋势,共赢发展成果。首先,招标采购行业需要全面转变理念。其次,“互联网+招标采购”需要深度融合。
我们应当按照市场化与专业化、标准化与个性化相互结合已经开放、互联、共享、透明、高效、融合的要求,努力推进互联网技术、招标采购业务和组织监管体系三者之间实现深度融合、协同一体:
一是实现各系统平台之间无障碍,互联、互通、共享、网络化;
二是实现使用者与平台系统之间无阻碍,易用、高效、智能、人性化;
三是实现市场主体之间无壁垒,公开、公平、公正、一体化;
四是实现监督者与市场主体之间无障碍,依法、客观、监督、公开化。
可以预见,招标投标运行机制、业务模式和业态环境即将发生实质性的变革转型和融合发展。让我们积极响应“互联网+”战略行动计划,实现跨界互联、透明共享、开放融合,合力推动“互联网+招标采购”创新发展,努力实现绿色采购、依法招标、阳光交易,助力行业转型升级和经济发展新常态。这是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依法诚信的现代市场体系的必然选择,也是依法治国、科技进步、经济社会发展的共同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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