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小时全国免费热线 400 183 0060
工程监理
首页 » 亿诚管理资讯中心 » 新闻中心 » 各地标讯» 安宁区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03-10)10KV临时用电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甘肃)

安宁区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03-10)10KV临时用电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甘肃)

文章出处:责任编辑:查看手机网址
扫一扫!安宁区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03-10)10KV临时用电工程(重新招标)招标公告(甘肃)扫一扫!
人气:-发表时间:2018-09-13 08:5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宁区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03-10)10KV临时用电工程已由兰经开经发〔2016〕9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棚户区改造资金,招标人为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潜在投标人进行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安宁区银滩路街道棚户区(城中村)改造重建二期安置点(03-10)10KV临时用电工程(重新招标)。

2.2建设地点:S568#路以东、S514#路以南、新康花园以北。

2.3建设规模:从银滩变117建宁西路线迁改新立钢杆T接线路,新建临时配电室一座,安装变压器一台、0.4KV进线柜1面、0.4KV电容补偿柜1面、0.4KV馈线柜1面及配电室照明和接地系统等。

2.4计划总工期:30日历天。

2.5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10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11月13日

2.6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全部工程。

2.7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8资金来源:棚户区改造资金

2.9项目投资:约12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三年(2015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4年度-2016年度或以2015年度—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5年8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且无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投标人按甘建建【2016】231号文件要求配置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资料员、安全员、材料员等),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少于1人,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提供近三月(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社保证明资料,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6投标人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的承诺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投标人须提供有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省外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依据甘建建(2016)20号文规定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以《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为准)。

3.9根据兰政办发【2016】200号文凡进入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投标报名的单位必须提供区级及以上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出具的“无欠薪”证明,否则不予报名。

3.10投标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与投标。

5、招标文件获取的时间和地点

5.1报名方式: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登陆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网址(http://lzggzyjy.lanzhou.gov.cn/),按照注册企业网上报名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5.2报名及招标文件领取起止时间:2018年9月12日至2018年9月16日;

5.3领取招标文件的地址及方式: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lzggzyjy.lanzhou.gov.cn/)免费下载;

5.4投标人按照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0月9日9时30分;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安宁分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政务大厅一楼)第一开标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投标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7、联系方式

7.1招标人: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兰州市安宁西路469号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朱绍军

电话:13669351801

7.2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71号加莱印象写字楼6楼618室

联系人:王莉萍

电话:13893426858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安宁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6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