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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凤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征集供应商名单公告(鄂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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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8-08-03 11:09【

一、项目编号:YC18359003(TP)010

二、项目名称:来凤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和《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鄂政发〔2017〕8号)精神现对来凤县第二次污染源普查第三方服务机构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四、采购预算及资金来源:

人民币:玖拾捌万元(小写98万元)

(此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供应商报价超过此预算的作为无效处理);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五、服务期限:签订合同起2年(售后服务期限两年)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供应商须具备由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环保类高级职称证书。

4、供应商提供截止本公告发布前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截图。

5、供应商须出具在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及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书面申明,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检察机关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以公告发布后日期为准)。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七、报名时间:

供应商请于2018年8月3日至2018年8月7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报名资料、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到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来凤分公司(来凤县武汉大道瓦尔高小区)报名。报名资料需提供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包括: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如谈判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及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或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副本复印件);

(4)拟派项目负责人环保类高级职称证书;

(5)根据《关于落实〈恩施州建设领域劳动者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函【2017】35号)文件精神,供应商自竞争性谈判需求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须无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或人民法院判决的情形(供应商作出承诺);

(6)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事前信用承诺书;

(7)近年来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以上复印件均加盖单位鲜章,且清晰可辩(报名资料须采用不可拆卸的方式装订),否则,报名将被拒绝。

八、征集供应商名单及谈判时间和地点:

1、征集的供应商为本项目备选供应商,最终由谈判小组确定不少于三家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2、谈判时间:2018年8月13日15时00分

3、谈判地点:来凤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农产品推广中心一楼)开标(一)室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来凤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18971876110

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来凤县武汉大道瓦尔高小区

联系人:梅先生

手机:18971898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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