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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中央商务区征拆宣传围挡牌项目资格预审公告(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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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6-08-17 1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中央商务区征拆宣传围挡牌项目已由兰州市安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安发改发【2016】53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自区政府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及街道自筹,招标人为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中央商务区征拆宣传围挡牌项目

2.2建设地点:位于安宁区枣林路以东,银滩路街道办事处以西,兰州洁宝公司以南,518#路以北。

2.3工程规模:宣传围挡牌全长约1200米,采用砖混结构。

2.4计划总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

2.6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2.7资金来源:区政府发展集体经济专项资金及街道自筹

2.8投资估算:约135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投标人近三年具有(2013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近三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以2013年度-2015年度财务审计报表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4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具有注册在本企业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IC卡刷卡通过,近三年(2013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且无工程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投标人按甘建建【2016】46号文件要求配置本项目机构管理人员,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且需提供社保证明资料(施工员、资料员、造价员、质检员、机械员、安全员)并持有效岗位证书,资格审查合格后不允许更换。

3.6投标人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安宁区)人民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3.7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8省外企业在甘参加投标活动,依据甘建建(2016)20号文规定应当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信息登记(以《甘肃省省外建筑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为准)。

3.9投标人可在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管平台的门户网站查询。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按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确定合格投标人,二个工作日向合格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5、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和地点

5.1本招标公告在: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zggzyjy.cn/)、兰州市安宁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lzanning.gov.cn/)和兰州市安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lzanning.gov.cn/ggzyjyzx/)发布。

5.2公告发布起止时间:2016年8月16日至2016年8月22日

5.3报名及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获取起止时间:2016年8月17日至2016年8月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止)

5.4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址及方式:兰州市安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政务大厅一楼)现场免费领取。

5.5报名时须携带和提交的资料

(1)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技术职称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技术职称证书、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机构管理人员岗位证书、以上所有人员社保证明材料,近三年企业及项目经理(2013年7月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为准)。

(2)投标人必须提供项目所在地(安宁区)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并说明未发生行贿犯罪行为。

以上报名资料原件带至现场核查,另提供复印件三套,逐页加盖印章并装订成册。

(3)投标人按照甘建建【2015】436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报名及开标会议,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预审申请人法定代表人参加资格预审报名及开标会议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到场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报名同时各投标人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建造师IC卡送至报名现场,由招标代理公司送至备案机关进行统一刷卡,建造师IC卡被屏蔽者,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31日14时00分;递交地点为兰州市安宁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区政府政务大厅一楼)第一开标厅。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时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街道办事处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银滩路吊场95号

联系人:赵虎林

电话:13038782785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址: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571号加莱印象写字楼6楼618室

联系人:王莉萍

电话:13893426858

审核备案单位:兰州市安宁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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