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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前县侯庙镇污水处理厂、台前县侯庙镇光明路排水工程(人民路-沟渠)项目招标公告(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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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09-19 14:15【

台前县侯庙镇污水处理厂、台前县侯庙镇光明路排水工程(人民路-沟渠)项目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台前县侯庙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亿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台前县侯庙镇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名称:台前县侯庙镇污水处理厂、台前县侯庙镇光明路排水工程(人民路-沟渠)项目;

2、招标项目编号:YCZBPY-20170821

3、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包括台前县侯庙镇污水处理厂工程、台前县侯庙镇光明路排水工程(人民路-沟渠),其中台前县侯庙镇污水处理厂工程房屋建筑面积289.59m2、道路360m2、围墙148m、排水沟94m及水池工程。台前县侯庙镇光明路排水工程(人民路-沟渠)含雨水工程及污水工程。

4、建设地址:台前县侯庙镇光明路、人民路。

5、项目总投资额及资金来源:约400万元,财政资金+部分自筹。

6、质量要求:合格;

7、工期:

第一标段:90日历天; 

第二标段:60日历天; 

8、标段划分:二个标段;

9、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台前县侯庙镇污水处理厂工程;

第二标段:台前县侯庙镇光明路排水工程(人民路-沟渠);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建造师资格要求:拟派建造师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近一年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为准),并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员工,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为准)。

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相关专业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员工,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为准);

5、2014年1月1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和建造师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为有效业绩)均不少于1项,可为同一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2.2第二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带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建造师资格要求:拟派建造师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关系、已缴纳近一年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为准),并无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企业应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员工,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为准)。

4、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拟派管理人员必须有相关专业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或预算员,以上人员为本单位员工,且与本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已缴纳近一年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证明或真实有效的网上可查询方式为准);

5、2014年1月1日(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企业和建造师承担过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以合同、中标通知书、竣工验收证明为有效业绩)均不少于1项,可为同一项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

2.3财务要求: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要求企业近3年有盈利,无亏损情况;(须提供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新成立的企业以成立之后的年份为准)。

2.4投标人须具备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地县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须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开具内容需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

2.5根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的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内容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建造师),将拒绝参加本项目(提供网页截图)。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资格申请,投标人只可针对以上一个标段进行投报,不可同时投报,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报名: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18日至2017年9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台前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19报名。

3.2请派代表于上款规定时间内,由法人持身份证或被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第二章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A4纸装订成册)到指定地点报名。

(以上所有材料出示有效原件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复印件两套;所有复印件必须是清晰、完整,投标申请人应将相关证件的变更、延期等材料一并复印盖章,必须与其投标时递交的原件及投标文件中所附的证件复印件一致,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封面上注明所报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拒收);报名时需提交所有有关资料原件,经核查无误后原件退回(注:不包括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可选择不携带证书原件但需提供上述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及“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信息系统暨一体化工作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中查询的企业相关信息的打印页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投标单位报名后不得更换拟派项目负责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现场报名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7年11月2日9:00;

2、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濮阳市阳光大厦三楼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第一标段:贰万元整(20000.00元)

第二标段:肆万元整(40000.00元)

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前从公司基本账户汇至指定账户(特别提示:在转账单或电汇单用途栏中注明项目名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过期不到账的按无效标处理。

户名: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专用户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濮阳阳光大厦分理处(谢东小区支行)

银行账号:41001510834052500586

银行行号:105502000357

注: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在完成转账后,登陆《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管理系统》http://ccb.pyjsgc.com,选择对应的项目完成保证金分配。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濮阳市建设工程交易网》、《濮阳市建设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台前县侯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魏先生 

电话:13781361888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马女士 

联系电话:0393-8553651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招标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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