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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万秀区夏郢镇德安村2017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梧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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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10-18 09:3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梧州市万秀区夏郢镇德安村2017年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已由梧州市万秀区水利局以梧万发改〔2017〕6 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梧州市财政局以梧财农业〔2017〕21号文下达了投资计划,招标人为梧州市万秀区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梧州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梧水招标备案【2017】22号,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夏郢镇德安村。

建设规模:灌溉面积为890亩,本次建设的内容主要是:小型水源工程:除险加固山塘1座;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高效节水面积为640亩(滴灌);灌溉渠系工程:量水设施6座;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和项目公示牌。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其中主体工程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11月30日;主体工程完工日期:2018年11月30日;计划完工日期为:2018年11月30日。

招标范围:项目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

招标内容:小型水源工程:除险加固山塘1座;高效节水灌溉工程:高效节水面积为640亩(滴灌);灌溉渠系工程:量水设施6座;附属建筑物:管理房和项目公示牌(详见工程量清单),建安投资约268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4年~2016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业绩要求:无要求。

3.4信誉要求:

3.4.1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4.2投标人必须提供由检察院开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告知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单位法定代表人以及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检查员、安全管理员及信息表上载明的授权委托代理人未发现有贿赂犯罪和商业贿赂行为记录(查询函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效)。

3.4.3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二级或二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 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或者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有效且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由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

发售时间:2017年10月27日至11月3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发售地点: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

发售人负责人:莫工,联系电话:0774-6020666

发售方法:

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信息表》打印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和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机构或人员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本项目截标日期前一个工作日16:30时前到达(以到账时间为准),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不含图纸和技术资料费用),售后不退。

4.3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2017年 11月3日17时30分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或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6.2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增加如下约定:

?2016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梧州市政府采购网、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梧州市水利网上发布。

8.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7年11月21日10时在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梧州市长洲区三龙大道红岭大厦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八楼)公开开标。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梧州市万秀区水利局

地址:梧州市万秀区角嘴后路21号

邮编:543000

联系人:张先生

电话:0774-3858977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梧州市西堤二路19号蓝天港湾11栋1706室

邮编:543000

联系人:莫工

电话:0774-6020666

招标人:梧州市万秀区水利局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十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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