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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游县第一医院(一期)建设 PPP 项目(重新招标)资格预审公告(莆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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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8-08-07 09:41【

根据相关会议纪要精神,仙游县人民政府决定采用PPP模式(即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建设仙游县第一医院(一期)建设PPP项目(重新招标),并原则上同意仙游县第一医院(一期)建设PPP项目(重新招标)的实施方案。目前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仙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采购人及合同签约主体。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仙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委托,对仙游县第一医院(一期)建设PPP项目(重新招标)就潜在社会资本进行资格预审。资格预审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仙游县第一医院(一期)建设PPP项目(重新招标)

二、招标编号:闽亿诚【2018】招008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授权主体:仙游县人民政府

五、项目采购人:仙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六、采购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基本概况:

7.1项目建设内容:

7.1.1设计医院规模:

医院设计编制床位1200床,年设计门(急)诊量150万人次,日均门(急)诊量约4110人/d,年住院量9万人次。

7.1.2医院等级

医院等级按国家三级甲等医院标准。

7.1.3建筑规模

总建筑面积151000㎡,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18000㎡,地下建筑面积33000㎡。

7.1.4用地规模

本项目规划用地面积87638.30㎡。

7.1.5主要建设内容

7.1.5.1一号楼为1幢4层的门诊医技楼,建筑面积约28400㎡;二号楼为1幢主体15层裙房4层的住院综合楼,建筑面积约63000㎡;三号楼为1幢13层的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1300㎡;四号楼为1幢4层的传染楼,建筑面积约5000㎡;门卫及其他附属用房,建筑面积约300㎡;单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3000㎡;

7.1.5.2供电工程:由供电部门设计并建设(仅相关投资纳入PPP项目总投资);

7.1.5.3道路、停车场及铺砖工程面积30673.6㎡;

7.1.5.4绿地工程面积30673.3㎡;

7.1.5.5围墙及大门工程;门卫及围墙1185m;

7.1.5.6综合管线(含给水、污水、雨水、燃气、弱电工程);

7.1.5.7医疗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

注:建设内容和指标来源于概算批复,最终以仙游县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的合格竣工验收数量和范围为准。

7.2运作方式:

根据本项目特点,项目拟采用“BOT”的运作方式(项目公司全程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期满移交,按PPP项目合同约定履行相应义务并享有收回投资、获得合理收益等权利,即建设-运营-移交(BOT))。在合作期内,由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和移交工作;运营期内,政府方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向项目公司支付费用;合作期届满后,项目公司将全部项目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或政府指定机构。

7.3项目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概算12033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62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398万元(含土地费用),预备费用4533万元,医疗设备购置费24596万元,办公及病床购置费540万元。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工作由政府负责,费用计入项目公司。

注:本项目总投资来源于概算批复,最终以莆田市仙游县评审部门审核的竣工决算为准。

7.4合作期限:

本项目拟定合作期限为19年。建设期为4年,运营期为15年。若建设期因故(政府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原因)延长/缩短,运营期年限不变,整体项目合作期相应延长/缩短。(合作期限调整须经政府方确认同意)注:项目合作期限根据财金【2014】113号文等规定的“PPP项目合作期定为10年-30年”。

建设期:自监理公司发出开工令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因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项目不能按期完工,由项目公司与政府协商解决。

运营期:由各子项目竣工验收合格的次日起计算,至15年运营期限届满日止。考虑到各子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不同,故各子项目单独进入运营期,并单独核算。

7.5资金来源:

根据《国务院关于调整和完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的通知》(国发〔2015〕51号)规定,设定本项目资本金比例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5%(最终项目总投资以竣工决算时政府审计部门的审计结果为准)项目资本金由项目公司股东按所持有股权比例筹集。项目公司成立之日起30日内,社会资本方股东应根据股权比例一次性缴纳其所承担的10%项目资本金,其余90%项目资本金根据股权比例按照项目建设情况及资金需求计划在建设期内分批足额交纳。

7.6股权比例:

中标社会资本方独立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为10000.00万元,中标社会资本方认缴出资10000.00万元,股权占比100%。中标投资人应在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的三十日内按照《公司法》等中国适用法律和招标文件规定成立项目公司,并在项目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获得法人资格。

7.7投资回报机制:

7.7.1本项目为医疗卫生项目,PPP项目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以及移交工作,鉴于基本医疗服务的运营需有卫生行政部门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项目公司不参与本项目的基本医疗服务的运营,仅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医院食堂的经营、医院停车位的经营等。由于本项目建设投资大,运营成本高,而使用者付费尚不能完全覆盖本项目全部建设成本、运营维护成本及合理利润,同时确保项目融资可获得性,经财务测算分析,项目回报机制设定为可行性缺口补助。

7.7.2本项目可行性缺口补助主要含三部分,分别为可用性付费部分、运营绩效服务费部分和使用者付费净金额,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7.7.3、年度可行性缺口补助(VGF)=可用性付费(VP)+运维绩效付费(OMF)-使用者付费(UG)

八、申请人资格要求:

8.1凡有投资意向并是正式成立且有效存在、具有相应的综合实力、投融资能力和投资建设经验的中国境内企业法人,均可向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资格预审文件,只有购买资格预审文件的才能参加资格预审,经资格预审合格并被列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8.2资格预审申请人基本资格条件:

8.2.1资格预审申请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满足本款要求)

8.2.2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者是该等公司的联合体),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8.2.3若资格预审申请人存在下述情况的,其申请将被评审小组予以否决: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8.2.4联合体规定:

8.2.4.1本项目接受相关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以联合体参加申请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三家,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本项目中提出申请,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申请;

8.2.4.2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应附上由所有成员签署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协议书应明确各成员之间就本项目的责任以及分工;联合体中的牵头企业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8.2.4.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PPP意向书,为履行PPP意向书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8.2.4.4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8.2.5资格预审申请人(联合体各方)必须是中国境内(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资格预审申请人须具备下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

8.2.5.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

8.2.5.2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8.2.5.3《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8.2.6项目经理要求:

项目经理需具备高级技术职称和一级建造师资格(建筑专业),须提供近三年在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

8.3业绩要求:

投标人(联合体牵头方)截止至2018年6月30日前作为投资人承接过1个及以上的建筑面积不低于150000平方米的房建类项目;注:投标申请人独立或作为联合体成员参与的项目业绩均予以认定;投标申请人股东或上级公司的项目业绩均不予认定。

8.4财务状况:

8.4.1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自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合法成立且具有审计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如联合体一方成立不到一年,暂可不提供审计报告。)

8.4.2投标人(联合体各方)经营状况良好,相关资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8.5投融资能力:

投标人(联合体一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投融资能力,自有资金不少于3亿元人民币(需提供由金融机构或具有相应资质的审计机构开具的证明,联合体各方可累加);银行授信额度或融资意向函额度不低于9亿元(提供银行或金融机构出具的有效证明资料,联合体各方可累加)。

8.6根据闽检发[2014]7号文的要求,资格预审申请人需提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两个月内资格预审申请人住所地或本项目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针对投标申请人单位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未提供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或者查询结果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申请人,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资格预审文件。(若为联合体申请的,则联合体各方均需须提供)

8.7采购人视具体情况,按照规定组织对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的资格条件进行考察核实,申请人应予以配合。

九、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由采购人依法组织评审小组对申请人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核,满足第七条要求并通过符合性审查的申请人,即为合格社会资本。合格社会资本达到三家或三家以上,方可进入本次采购活动下一环节。

本项目不再进行资格后审

十、报名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10.1报名及购买时间:自2018年8月6日09:00时至2018年8月10日17:00时止。携带下述资料至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报名。投资申请原件(格式详见附件一,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为联合体申请,联合体各方均须加盖单位公章和各方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

10.2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从事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购买文件。若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必须持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若为项目经理递交,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阶段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建造师证书、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的社保证明(现场核验原件)。

十一、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11.1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8月27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为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仙游县中国古典工艺博览城5号楼3层2号投标厅),接收人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递交方式为当面递交。

11.2投标申请人(若为联合体投标,要求联合体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从事施工管理的项目经理购买文件。若为法定代表人递交文件必须持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若为项目经理递交,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阶段投标文件中拟派的项目经理【高级工程师;一级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持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须提供身份证、职称证书、建造师证书、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的社保证明(现场核验原件)。

11.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照11.2条款要求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并进行现场核验的,不予接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十二、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

资格预审评审后,采购人将向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同时将资格预审结果通知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公共平台https://www.fjggfw.gov.cn/、仙游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www.xianyou.gov.cn/ztbzx/上发布。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仙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仙游县城西桥城西桥头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594-8293273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莆田市荔城区胜利北街1448号

联系人:宋先生、林小姐

电话:0594-2767866

传真:0594-2818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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