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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梅林镇船场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河道岸线规划和蓝线划定招标公告(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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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6-04-28 09: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梅林镇船场溪(梅林镇区-奎洋上洋村)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河道岸线规划和蓝线划定经南靖县水利局同意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配套,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南靖县水利局,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为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南靖县梅林镇

2.2项目规模:①南靖县梅林镇船场溪(梅林镇-奎洋上洋村)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长度约15km;②岸线规划及蓝图划定河道长15公里,本次勘察(测)设计招标固定价¥63万元。

2.3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设计范围为①南靖县梅林镇船场溪(梅林镇-奎洋上洋村)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工作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工程勘察、测量、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工程实施及完工验收期间的其它服务和配合工作。②船场溪(梅林镇区-奎洋上洋村)河道岸线规划、蓝线划定,工作包括:基础资料收集、社会经济调查、1:2000河道地形图测量、地质勘察、水文分析计算、河道岸线规划、蓝线划定、规划图绘制、规划报告书编写及其他有关的服务和配合工作。

2.4招标类型:勘察设计招标

2.5勘察设计周期:

(1)合同签订后进行工程勘察、测量;

(2)合同签定后45日历天完成梅林镇 船场溪(梅林镇-奎洋上洋村)河道岸线规划、蓝线划定的所有工作以及梅林镇 船场溪(梅林镇-奎洋上洋村)安全生态水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初步设计)设计(送审稿);

(3)实施方案(初步设计)审查后15日历天内完成实施方案(初步设计)修编(报批稿);

(4)施工图设计为实施方案(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完成;

(5)施工现场配合服务:自工程开工算起,至工程完工验收和完工验收复核工作合格止。

注:河道岸线规划、蓝线划定须通过批准后取得有权部门批文

2.6设计质量要求:按照福建省水利厅出台的《福建省安全生态水系建设指南》及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主要包括改善河水、改良河床、恢复河滩、修复河岸等,设计成果应达到国家关于水利工程初设及施工图深度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设计专业(水库枢纽或城市防洪或河道整治)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有地质勘察(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具有工程测量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拟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水利水电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投标人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5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4月27日至2016年5月1日,可利用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新的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进行招标文件的下载。http://www.zzgcjyzx.com. 

4.2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文件,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

4.3开标时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与法人授权委托书(若有授权)。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网络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时提交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9日8时30分,提交地点为: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公共交易大厅,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见会员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2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

(1)投标人电子投标书未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内达到工程项目交易系统的。

(2)因投标人原因,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书解密失败或无法导入的(所有投标人解密完成后10分钟内)。

(3)电子投标书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进行电子签章(含企业电子印章及企业法人电子印章)。

(4)根据《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启用网上招标投标企业法人电子印章(法人CA)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投标人需加盖企业法人电子印章,但不能用于加密生成文件,否则开标时无法解密,导致投标失败,由此造成的后果企业自行承担。

6、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估法。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5月18日17:00时(含)前(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

(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以银行转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并注明投标项目工程名称),现金缴纳或分支机构汇出均不予受理;

(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玖仟伍佰元整 (¥9500元)。

注:投标人在电汇、转账投标保证金时一定在备注栏认真填写工程项目全称(项目名称可简写),否则招标人无法辨别投标保证金所属工程项目,无法出具到账证明,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8、费用

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标准计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电子招标信息网(www.zbs365.com)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靖县水利局(盖章)

地址:南靖县山城镇

联系人:林先生  

联系电话:0596-7829605 15006063790   

招标代理机构: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盖章)

地址:漳州市芗城区水仙大街新城国际1栋2单元1408 

邮编:363000

联系人:小王

电话:0596-2687827 17750196016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1)开户行:南靖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营业部 

  账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账号:9080910010010000047528              

(2)开户行:建设银行南靖支行

  帐户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帐号:35001667707052512992

注:投标单位需准备一份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及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待开标结束后向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易科递交;如已提交“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凭证明书”者则无需提供。中心联系电话:7853991               

交易中心名称:南靖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南靖县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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