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与施工图审查管理的通知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杨凌示范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战略部署及《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等法规要求,持续提升建筑能效水平,推动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现就加强全省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设计与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专篇编制要求
全省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民用建筑项目,应在设计文件中单独编制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和绿色建筑设计专篇(以下统称“设计专篇”),设计专篇需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我省地方标准规范要求,内容完整、数据准确、深度达标,具体要求如下:
(一)建筑节能设计专篇要求(见附件1)
1.基础信息完整:明确项目建设地点、建筑类型(如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数等基本信息,标注所执行的节能标准(如《建筑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通用规范》GB 55015、《严寒和寒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26或《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 50189及陕西省相关地方标准)。
2.节能指标清晰:明确建筑各部分节能指标,包括屋面、外墙、外窗(含幕墙)、地面等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K值)、太阳辐射吸收系数(ρ)、气密性等级等关键参数;集中供暖、空调系统的能效比(COP/EER)等、输配管网效率、可再生能源(如太阳能、地热能)利用比例及计算依据。
3.技术方案详细:阐述围护结构节能构造设计(如保温材料选型、厚度、铺设方式,外窗型材及玻璃配置)、供暖空调系统节能设计(如冷热源类型、系统形式、自控措施)、照明及动力系统节能设计(如光源选型、功率密度、节能控制方式),涉及既有建筑改造的,需补充原建筑节能现状分析及改造技术方案和实施路径,改造后需满足现行建筑节能相关标准要求。
4.计算过程规范:附建筑节能计算书,明确计算软件名称及版本(需符合相关要求),详细列出计算参数选取、计算公式、计算结果,确保计算过程可追溯、结果符合标准要求,严禁利用虚假计算或参数调整规避节能指标。
(二)绿色建筑设计专篇要求(见附件2)
1.等级目标明确:根据项目所在区域要求,明确项目绿色建筑等级(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并说明相对应的评价标准(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及适用条文。
2.指标体系完整:按“安全耐久、健康舒适、生活便利、资源节约、环境宜居”五大类指标,分条目阐述设计措施,如:资源节约类需明确水资源循环利用(如雨水回收、中水利用)、建筑材料循环利用(如再生骨料使用率、本地材料占比)、建筑固体废弃物减排等措施及量化指标;
环境宜居类需包含场地生态保护(如绿地率、生物多样性保护)、光环境(日照标准、光污染控制)、声环境(噪声防护措施)等设计内容;
健康舒适类需说明室内空气质量控制(如通风系统设计、污染物控制措施)、室内热湿环境(如温度、湿度控制范围)等措施。
3.技术路线可行:结合项目特点,提出绿色建筑技术集成方案,明确可再生能源利用、超低能耗建筑技术(如被动式设计、高效热回收)、建筑智能化应用技术(如能耗监测系统、智能控制)等应用场景及实施路径,确保技术方案与项目定位、地域条件相匹配及可实施性,避免“重指标、轻落地”。
二、夯实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及审查责任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与绿色发展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要求,各相关单位需严格履行法定职责,聚焦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质量、标准执行等核心环节,落实以下责任:
(一)建设单位责任
在项目立项、委托设计时,明确建筑节能标准及绿色建筑等级,将相关要求纳入设计合同,不得要求设计单位降低节能标准或绿色建筑等级。
不得擅自修改已审查通过的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内容,确需变更的,需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变更方案,并报原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变更后不得降低节能标准和绿色建筑等级。
(二)设计单位责任
严格按照国家、行业及我省地方标准编制设计专篇,确保内容深度符合要求,技术方案可行、指标达标;对设计专篇中的关键参数、计算过程进行内部审核,留存审核记录,确保设计成果可追溯。
配合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审查工作,对审查提出的问题及时整改;项目实施过程中,配合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解答设计专篇相关技术问题,不得出具与审查通过的设计专篇不一致的技术指导文件。
(三)施工图审查机构责任
审查内容需覆盖设计专篇全部要求:
建筑节能设计专篇审查:重点核查节能标准执行情况、围护结构热工参数、供暖空调系统能效、可再生能源利用方案及计算书合规性,对不符合标准的,需明确指出整改要求。
绿色建筑设计专篇审查:重点核查绿色建筑标准等级、指标体系完整性、技术方案可行性。
审查过程中发现设计专篇存在重大缺陷(如节能指标不达标、绿色建筑等级无法实现)的,不得出具审查合格书;审查合格的,需在审查报告中单独列明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审查结论,留存审查记录及计算书等佐证材料,确保审查情况可追溯。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及施工图审查的重要性,将其作为推动建筑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的关键环节,切实落实各项责任,确保政策要求落地。
三、加强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设计质量监督管理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需履行监管职责,健全全流程监管机制,加强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日常监管重点工作,对辖区内项目的设计专篇编制质量、施工图审查机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项目监管台账,对重点项目实施跟踪监管。对检查发现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处理。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政策解读、技术培训、案例推广等方式,定期组织开展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相关技术培训;积极推广先进技术、总结优秀案例,提升行业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项目质量水平,引导行业主体主动落实相关责任,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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