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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执业行为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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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气:-发表时间:2017-12-08 19:09【

延市住建政发〔2017〕133号

各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企业(分支机构):

根据省住建厅、省发改委《关于印发〈陕西省严厉打击围标串标搞利益输送行为加强工程建设安全管理行动计划〉的通知》(陕建发〔2017〕211号)、省住建厅《关于对工程监理、造价咨询企业和招标代理企业执业行为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陕建发〔2017〕169号文件精神以及市住建局中介机构执业行为专项检查动员会要求,为切实加强招投标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投标市场秩序。市招标办于10月下旬至11月中旬,对全市工程建设招标代理企业执业行为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检查情况

此次检查以2015年1月1日以来国有投资房建市政工程及部分专业工程为主要内容,通过查看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编制情况,公告发布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情况以及开评标过程是否符合法定程序,评委在评标中履责等环节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中大多数招标代理机构能认真对待,积极配合检查工作的开展。从检查情况看,招标代理机构办公环境及办公设施得到了明显改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人员配备总体能满足招标代理项目的需要,资料按期立卷归档。延安华晟立信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亿诚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高度重视招标投标档案的管理工作,招投标档案管理规范有序,资料完整齐全,具有独立档案室,并由专人负责管理。

二、存在的问题

1.一些招标代理企业对本次检查重视不够,不能按要求进行自查整改。这些企业有:西北(陕西)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延安方逸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延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延安华兴中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陕西立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陕西恒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陕西海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陕西衡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华夏城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轩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陕西希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陕西益友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管理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陕西瑞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陕西信远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陕西国正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陕西智达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榆林新世纪延安分公司、陕西方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陕西融威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俊杰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等22家企业。

2.一些招标代理企业对法律法规不熟悉,相关业务知识掌握不全面、操作不规范,存在编制的招标文件内容前后不一致、不严谨,招标档案归档内容不完整、装订混乱无序、相关资料缺失等问题。这些企业有: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延审工程造价有限公司、延安盛池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延安方逸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陕西融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陕西九鼎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建新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陕西正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延安分公司、延安华兴中诚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西安凌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等12家招标代理企业。

3.目前电子化招投标处于试运行阶段,监管部门未对评标专家网上操作进行统一培训,也未印制网上评标操作指南和操作手册,本应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指导专家网上评标操作和解密工作,却由代理企业人员进行操作。如:陕西华鼎代理公司人员在黄陵县店头镇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和吴起县周湾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项目开标过程中指导评标专家网上操作流程和具体步骤。华春代理机构人员在子长县芽坪移民搬迁工程资格预审和甘泉公安局高哨派出所业务技术用房工程开标中,参与解密服务等工作。延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管理的通知》第四条规定“评审专家应独立评审,任何人不得明示或暗示干扰评审专家独立进行评审活动”,在此对以上两家代理公司提出严肃批评。

4.黄龙县第二中心小学项目开标过程中(陕西智鑫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中同时有两名都是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的人员,宝塔区临镇小学新建教学楼项目开标过程中(陕西华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随机抽取的评标专家中同时有两名都是延安三鼎工程监理公司的人员。依据《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相关规定,两名专家来自同一个单位,相互熟悉、了解,在同一个项目中担任评标专家,评审过程中有可能互相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影响对投标公正性的评审。今后应予以避免和纠正。

5.一些招标代理企业工作人员在交易会场随意出入、接打电话,导致交易会场秩序混乱。这些企业有:陕西融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陕西华鼎代理公司、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中昕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春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海特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延安分公司等6家招标代理企业。为了维护交易现场秩序,规范招标代理企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对以上六家公司提出批评。

三、存在问题的处理办法

1.对未上报自查报告的招标代理企业今后将列入重点检查对象,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实行动态监管。

2.对检查中招投标档案管理存在问题的12家招标代理企业下发整改通知书12份,要求限期整改,在规定时限内,上报整改方案12份,市招标办将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

3.强化房建和市政工程项目电子化招投标工作,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监理评标专家进行电子化招投标业务知识培训。

4.此次检查中存在问题的各招标代理企业应高度重视,立即整改,对整改不到位或不重视的招标代理企业纳入企业诚信平台并记录不良行为一次。

5.今后对监管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违反法律违规行为的外地招标代理企业将清出延安市建筑市场、本地企业暂停一定时间的执业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要移送公安机关立案查处,追究刑事责任。

望各招标代理企业及有关单位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共同维护我市建筑市场招投标市场秩序,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延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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