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住建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提质增效的若干意见》意见的公告

省建设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提质增效的若干意见》意见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筑业“放管服”和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精神,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我厅起草了《关于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提质增效的若干意见》,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意见,请于2025年11月15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省建设厅。
联系人:陈俊宇,联系电话:0571-89892104。
电子邮件:zjzjscjgs@163.com。
附件:省建设厅关于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提质增效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0月17日
省建设厅关于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提质增效的若干意见
各设区市、县(市、区)建委(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建筑业“放管服”和工程造价市场化改革精神,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25〕22号)精神,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推进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提质增效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服务现代化建设和建筑业发展大局,以改革创新激发市场活力,以科技创新赋能产业发展,全面巩固和提升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地位,到2030年,全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产业规模、服务质量、综合效益进一步提升,建设主体满意度显著提高,行业贡献与社会价值充分体现,行业整体竞争实力保持全国领先。
二、主要任务
1.恪守执业行为准则,坚持独立审核地位。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应依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执业准则的要求,客观、公正提供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承担工程结算审核服务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与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专业管理单位、施工单位存在控股、参股、隶属等利益关系,且不能为同一法定代表人。
2.保障咨询服务要素,推行无争议价款结算。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配备与咨询业务规模、专业相匹配的注册造价工程师团队。委托人应保障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理编审时间,政府和国有投资建设工程应当委托第三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进行工程结算审核,咨询服务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工程结算审核完成时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超过期限未办结工程结算审核的,应出具无争议部分结算审核报告。
3.加强执业行为监管,实行成果质量终身负责。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根据信用等级和市场活动情况,对造价咨询企业实行差异化监管。建立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成果终身负责制,提升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探索建立政府和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赋码制度。
4.规范市场竞争秩序,建立多元化收费模式。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收费应与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相匹配,不得低于按合同明确的人员配备数量、服务周期及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所在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的费用。设立行业低价竞争风险提示平台,常态化开展低价竞争综合整治。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坚持“谁委托、谁付费”原则,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得向被审核单位直接收取工程造价咨询费用,建立以质量和诚信为导向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商选用机制,倡导优质优价,不得以核增核减额作为主要计费依据。
5.拓展咨询服务链条,扩大咨询服务范围。
强化全过程工程咨询中造价管控作用,引导具有全过程咨询能力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牵头全过程咨询服务。鼓励施工企业配备和承接业务相匹配的工程造价执业人员,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标人可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商务报价需由注册造价工程师加盖执业印章,并约定相应的否决投标条款。
6.加强科学技术创新,推动造价与AI深度融合。
积极推动AI技术在智能算量、辅助审核、风险预警等造价全过程中融合应用,提升工作效率与咨询成果精度。构建并完善统一的工程造价数据平台,建立健全国有资金投资项目造价数据库,发布多地区、多层级、多类型的造价指标指数,为政府决策和企业管理提供数据支撑。加快服务模式创新与业态升级,推动传统造价咨询向以数据驱动和AI赋能为特征的“智能顾问”转型,鼓励企业开发数据产品、开展风险协同管理,构建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竞争力的行业新生态。
7.优化信用体系建设,探索工程造价职业保险。
深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全省统一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评价机制。加强行业信用信息归集,完善信用评价内容,规范信用修复流程,依法依规公开各类信用信息。探索建立工程造价咨询职(执)业责任险,研究保险条款与信用评价、成果质量问责联动机制,强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风险抵御能力,保障项目各方合法权益。
8.完善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签订行为。
制定全省统一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服务委托内容、范围、期限、质量要求、服务酬金及违约责任,联合财政部门推动示范文本在政府采购中应用,规范合同签订行为,维护当事各方合法权益。
9.强化标杆引领,提升国际市场份额。
开展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梯队培育,树立优秀企业标杆,发挥典范引领作用。搭建企业合作交流平台,组织开展国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交流学习和国际化人才培养,鼓励龙头企业积极把握“一带一路”发展机遇,拓宽全球化视野,强化企业间战略合作,以发承包人国际化带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国际化,提升国际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10.加强行业队伍建设,提升人才素质技能。
持续推进行业人才培育体系建设,完善新人培训和造价管理高级研修班,强化从业人员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选拔技术人才,扩大行业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深化新生代企业家能力培育,提升企业家创新精神、国际视野和社会责任感,构建专家智库支撑体系,发挥行业专家技术引领作用,深化跨区域协作机制。
三、工作要求
各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坚持党建统领,充分认识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发展重要意义,坚持服务与监管并重,细化工作举措,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创新思路谋求突破。要加强与发改、财政、审计等部门和行业协会联动,强化行业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环境,提升服务专业水平,为建筑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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