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财政厅: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费用管理的通知

省级各部门、单位,各设区市、县(市)财政局,各政府采购社会代理机构,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为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进一步规范江苏省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费用收取、支付,维护政府采购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就政府采购活动中涉及的相关费用收取、支付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府采购代理费支付
(一)采购人委托社会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编制采购文件、组织开标、评标、定标,以及协调合同签订、协助质疑答复、履约验收等服务,应当支付代理费。
(二)代理费原则上由采购人直接支付至社会代理机构,严禁采购人将代理费以各种形式转嫁给供应商。
(三)采购人要求由中标、成交供应商支付的,供应商报价应当包含代理费,且应在采购文件中说明原因并明示代理费收取方式、标准及确立标准的依据。采购文件中未明示上述内容的,不得在中标文件中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代为支付代理费。
(四)采购人在原项目采购预算中列支代理费,支付时分别申请用款计划。
(五)采购人在委托采购代理机构开展采购活动时,应在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代理费支付金额或标准、支付时间、支付主体等内容。代理费支付主体应当自代理服务履约完毕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款项;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
(六)采购代理机构不得向采购人或供应商收取任何未在委托代理协议和采购文件中明示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应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中,一并公开本项目的代理费收取情况,包括具体收费标准及收费金额等,接受社会监督。
(七)采购人应当与代理机构在代理服务合同中约定项目暂停、终止、废标等情况下代理费支付标准。因采购人原因导致代理费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采购人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二、评审活动相关费用
评审专家参加省内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应获得的专家评审费按以下规定进行管理。
(一)集中采购机构实施的项目,由集中采购机构支付评审费;非集中采购机构实施的项目,由采购人支付评审费,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支付,严禁将专家评审费转嫁给代理机构或中标、成交供应商。
(二)远程异地评标项目专家评审费按评审专家属地规定的标准支付。
(三)专家评审费应在项目评审完成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专家。因专家原因导致项目废标,则不需要向应当承担责任的专家支付费用。
三、采购文件售价相关规定
采用电子交易方式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免费提供电子采购文件以及电子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服务,不得以“平台服务费”等名义变相售卖电子采购文件获取利益。
采购文件售价应严格按照弥补制作成本(仅指印刷、纸张、装订等)、邮寄成本的原则确定,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制作采购文件的人力成本应计入代理费中,不得重复计入采购文件售价中。
四、监督管理
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处罚。财政部门接到举报后,应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本通知自2026年5月1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31年5月10日。原有相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江苏省财政厅
2026年4月3日
下一篇: 已经是最后一篇了 上一篇: 广州市住建局:关于加强装配式建...
相关资讯
- 陕西省财政厅:关于修订印发《陕西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实施办法
- 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
- 黑龙江省财政厅、发改委:关于持续加大政府采购和招标投标工程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 湖南省住建厅: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管理办法
- 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公路养护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 江西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支持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 财政部:关于征求《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 山西省财政厅 山西省发改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工程活动的通知
同类文章排行
- 江苏省财政厅: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活动相关费用管理的通知
- 广州市住建局:关于加强装配式建筑全过程质量管控有关工作的通知(试行)
- 西藏住建厅:关于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标准》(GB/T 50500-2024)及配套工程量计算标准的通知
- 国家发改委: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公开征求意见稿)
- 广州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明确绿色建筑实施要求强化过程品质保障的通知
- 吉林省住建厅:关于其他建设工程一般项目实行消防验收备案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 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和管理的通知
- 水利部:关于开展2026年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认定工作的公告
- 湖南湘潭:关于联合印发《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试行)》的通知
- 湖南省发改委:关于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信用修复工作的通知
最新资讯文章
您的浏览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