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6年3月26日起施行。为做好《办法》的贯彻落实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办法》出台的重要意义
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缺失、人员配备不足、职责不清、履职缺位等问题突出,是生产安全事故高发的重要原因。《办法》出台是破解“机构虚设、人员缺位、责任悬空”痛点,推动企业从“被动合规”转向“主动防控”的重要举措,其实施对强化企业和项目安全管理体系、规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行为、提升行业本质安全水平具有重要作用。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人员要深刻认识《办法》实施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将其作为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抓手,系统学习研究,作出具体部署,切实做好《办法》的施行工作。
二、准确把握《办法》实施的重点要求
2026年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对《办法》中的若干重点、难点问题进行了解读。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准确把握、严格执行,同时结合我省实际,将各项重点要求落到实处。
(一)关于企业专职安全总监的任职资格。企业专职安全总监应当具备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不限类别),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且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3年。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且职务为企业专职安全总监的人员,不得再持有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C证或其他岗位的A证)。
(二)关于项目安全总监的任职资格。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分为两种类型:项目经理B证和项目安全总监B证。项目安全总监应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该B证可凭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建筑施工安全类)报考,不要求具备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职务栏标注为“项目安全总监”。凡取得建筑施工安全类别的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证书(含初级)人员,且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2年的,均符合任职资格要求。
(三)关于分包单位人员配备。分包单位(含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应按照《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自行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代替配备。
(四)关于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换发。2025年7月2日以后,经实操考核合格并通过四川政务服务网申请获取C3证书的人员,可凭原证书直接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申请换发C1或C2证书。2025年7月2日以前获取C3证书的人员,须先登录“四川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网址:celp.scac.edu.cn),完成证书换发所需的实操培训后,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申请换发C1或C2证书。
C证持证人仅限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不得兼任主要负责人(A证)或项目负责人(B证)。持有C3证书人员,如同时持有A证或B证,须先注销现有A证或B证后,再按流程申请换发C1或C2证书。
(五)关于C1证书配备。对于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的企业和项目,除满足基本配备要求外,应至少增加1名取得机械类(C1证书)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地在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含新申请和延期)等业务时,要严格审核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情况。
(六)关于施工现场安全日志。相关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可以根据工作实际需求,自主选择采用《办法》附件或省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日志使用工作的通知》(川建质安函〔2024〕3623号)其中一种日志文本格式进行记录。
三、大力推动《办法》落地执行
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办法》的宣贯培训力度,确保将相关规定准确传达至每一个企业和项目,要重点核查达到《办法》第二十一条规模条件的项目是否按规定配备了安全总监、设置了独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各相关企业要落实主体责任,对照《办法》开展自查自纠,按规定完成机构和人员的调整配备工作。各级安全监督机构要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预警情况、企业和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持证上岗、到岗履职、C证换发以及安全日志填写等情况纳入日常监督检查重点,对未按规定落实的,责令整改。对拒不整改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省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反映。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6年3月26日
下一篇: 已经是最后一篇了 上一篇: 海南省住建厅:海南省市政工程地...
相关资讯
- 济南市住建局:关于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 四川省住建厅: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竣工验收管理指导意见
- 广东省住建厅:关于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 陕西省住建厅:关于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有关事项办理的通知
- 四川省住建厅:关于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动态预警(试行)的通知
- 住建部:建筑施工企业、 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 浙江省住建厅:公开征求《关于修改(浙江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意见的公告
- 住建部:关于《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关于换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全国统一电子证照的公告
- 住建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合格证书电子证照试运行的通知
同类文章排行
- 四川省住建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
- 海南省住建厅:海南省市政工程地基基础设计标准
- 国家铁路局:铁路隧道及其他工程施工阶段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暂行)
- 青岛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
- 青海省住建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工作的通知
- 山东省发改委:关于印发《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正面行为清单(19个应当)》《山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负面行为清单(24个不得)》的通知
-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印发 《贵州省工程建设项目远程异地评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法规〔2026〕129号)
- 西安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业企业资质审核(备案)持续做好资质证书换领工作的通知
- 河南省住建厅:河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管理办法
- 青岛市住建局: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投标领域试点实施主观评标人工智能打分参考和打分偏离度实时提示机制的通知
最新资讯文章
您的浏览历史


